廊坊市潮白河吴村枢纽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潮白河吴村枢纽重建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水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拆除重建吴村节制闸和牛牧屯防洪引水闸,完善工程管理设施等。拆除重建后的吴村节制闸共计13孔,单孔净宽10.0m,节制闸顺水流方向总长126.3m,由上游段、闸室段和下游段3部分组成。拆除重建后的牛牧屯防洪引水闸为双向引水闸,结构型式采用涵洞式,共计10孔,孔口尺寸4.2m×4.5m(宽×高),引水闸顺水流方向总长125m,由上游段(潮白河一侧)、涵闸段和下游段三部分组成。 (2)建设地点: (略) 香河县。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监理周期: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 (5)质量标准: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由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 09:00至2024-11-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注:已在河北省 (略) 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 (略) ”,选择“ (略) 公共 (略) ”,打开【交易业务-工程建设-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 (略) 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 (略) ” 注 (略) 场主体注册,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 (略) ,地址:河 (略)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1层,联系人:张利智、张亮,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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