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遂环委〔2023〕2号)要求,市审计局对2023年以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刻领悟,持续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大局
2023年以来,市审计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当前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 (略) 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中发挥审计力量,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造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
(一)高度重视,坚持靠前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审计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成效研究分阶段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把控生态环境相关项目进度及工作质量。在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资源环境专项审计项目中,重点回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纵深挖掘生态环境保护和行权过程中难点和堵点,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部署到落实融入审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在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中的参谋服务职能。
(二)深学深悟,坚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武装。2023年以来,局党组多次集中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盘星和指南针,深入领会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内涵,明确审计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应把握系统、底线和精准思维,从绿色发展新理念中汲取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科学指引,推动审计监督成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重要一环。
(三)对标跨越,坚持推进跨区域审计经验交流。市审计局继续深入落实跨区域审计合作规划要求,不断扩大交流合作范围走出川内走出西南地区,强化与潼南区审计局、铜梁区审计局协同联动,以形成共管合力为导向座谈交流琼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性问题,剖析跨域区水资源分配利用和水污染联防联控中存在的制度机制堵点和贯彻落实难点,将有分歧有疑惑的点位逐一击破解决。前往南京与雨花台区审计局面对面交流,从在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走在前列的先进地区汲取经验和能量,将更多务实创新的举措融入整个对标跨越进程。
(四)凝精聚力,坚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大局。紧扣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心,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以政策跟踪审计推动各项资源环境管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重大项目投资审计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发挥生态效益,以资源环境专项审计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推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
二、高效执行,切实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
(一)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略) 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和保护的合法合理性、管理的有序性、使用的有效性,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相关规划编制是否严格落实土地法、城乡规划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和出让收储、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以及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项目建设运营及绩效等情况。审计揭示问题有:未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耕地保护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指导县区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不够到位,未及时修订失效的管理制度,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开展不到位,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部分地质灾害项目未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土地复垦费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审计建议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强化管理、协调、监督和反馈机制,提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政策执行效率。
(二)着力推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略) 审计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审计局组成5个审计组,分别对船山区凯旋路街道、安居区三家镇等5个乡镇(街道)8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组从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6个方面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了河长制工作开展、流转土地备案审查、饮用水水源地管护、畜禽养殖、环保设施运维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审计发现个别乡镇(街道)存在河长制体系不健全,巡河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置,重要河段禁钓工作落实不力,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审计建议各乡镇(街道)强化河长制制度执行规范性和长效性,提升大气污染、水污染源头和末端防控。
(三)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的通知》,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市审 (略) 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禀赋及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评分采取百分制,设“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评价等级,从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生态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有关监督考评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生态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特定负面事项强制评价5个方面16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将有效促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从制度 (略)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深入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 (略) 本级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川渝毗邻地区协同审计要求,组织2 (略) 本级和安居区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行动规划任务情况,各级财政投入的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开展审计。审计揭示问题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不力,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超范围使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部分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度缓慢,个别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程序不完善,个别已建成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行效果不佳等。审计建议相关部门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核心,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升项目建设效率,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五)完成琼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围绕“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等目标任务,关注跨界流域的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内容,对琼江流域遂宁段2020年至2023年6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5个方面共11个问题,其中重点问题有:琼江遂宁段河流岸域管理不到位,琼江上下游协作机制落实不力,共河治理推动不力,琼江流域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推进缓慢,琼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河种植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护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到位,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频次较高,网管接入不规范,个别乡镇存在雨污管网混接,联防联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影响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绩效。审计建议相关县(区)政府和部门强化全链条管理和污染物源头解析,进一步健全流域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
(六)持续追踪审计发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重视审计“后半篇文章”,于整改中见实效,细化完善资源环境审计整改台账,及时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对审计发现问题易重复出现和扩大化程度进行评级,结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前关键时间节点,及时提醒督办,推动审计体检“药到病除”,保障体制机制中的症结和执行落实中的病灶无复发或恶化趋势。借力监督体系中的联动力量,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前锋优势,聚合人大全面监督、政府绩效考核监督、纪检监察执纪监督和巡察政治监督力量,提升审计在整个生态环境监督体系中的权重。
一是将审计发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作为重要内 (略)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略) 人大报告, (略) 人大监督力量提升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力。
二是将审计发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和河长制考核内容,借助绩效考核力量推进审计整改提速提质。
三是将审计发现未整改到位 (略) 委巡察范围,借助巡察力量推进整改不力追究问责,将审计经济监督与巡察政治监督有机融合,切实将“巡审结合”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资源环境审计专业人员未改变传统审计思路。习惯性沿用书面核实和随机抽查的传统审计模式,缺少总揽全局的意识和视野,生态环境数据先行意识和现场精准查勘核实理论认知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队*综合实力尚未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资源环境审计队*计划性、专业性整合困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组人员配置针对性不强,缺少能独立完成海量生态环境信息整合分析和关联性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项目整体统筹推进效率。
(三)资源环境审计成果应用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成果深层次的效能挖掘不到位,停留在简单信息报送和整改追踪,升华审计成果运用的思路和渠道闭塞。未能全面充分理解审计对所在领域的助推力是长期持续性的,在成效分析中止步于体制机制提升,未能走深一步推动审计成果创造环境效益和民生效益。
四、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算
(一)聚力推进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工作。始终围绕绿色经济建设大局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中、省、市项目计划安排, (略) 委、市政府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晋位中明确方向、谋好大局、发挥作用。
(二)着力推动评价指标体系运用高效覆盖。 (略) 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要求,在市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中强化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按照指标权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依托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行权绩效为其精准画像。
(三)突出抓好队*建设打造资源环境审计优质团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业务培训,继续走出去引进来,加强跨区域 (略) 校合作,以提升环境数据分析能力和生态环境管理专业思维为切口,打造拥有敏锐洞察力和精准执行力的资源环境审计队*。
(四)多渠道强化资源环境审计成果应用。巩固跨区域审计协作成果, (略) 内外审计部门在“共谋、共推、共享、共赢”框架下协同合作,推动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事项清单。深入贯彻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在成果运用中总结病因, 提出风险防控参谋策略,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略) 审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