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梅县区教育局:
《关于报审梅县区受损学校校舍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诚实 (略) 编制的梅县区受损学校校舍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05-01-*)概算。建设地点: (略) 梅县区松源镇中心小学、白渡中学校园内。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梅县区受损学校校舍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松源镇中心小学,重建水毁围墙77米、花池549米、运动场水沟盖板279米、运动场人造草2746平方米;新建植草砖停车场261平方米、围墙112米; (略) 面改造1898平方米;拆铲除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学校大门、值班室受损门窗、墙面并恢复换新、正立面墙体重新装修、厨房改建和给排水等2050平方米;梅县区受损学校校舍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白渡中学,重建水毁围墙334米;新建运动场4825平方米;铲除礼堂水毁墙面及天棚面并恢复1186平方米;铲除饭堂水毁墙面并恢复416平方米;拆除原卫生间破损隔断并恢复8平方米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675.*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96.*元(松源镇中心小学389.*元,白渡中学20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元(松源镇中心小学51.*元,白渡中学28.*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6月28日梅县区“6·16”特大洪灾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会议认定,梅县区受损学校(松源镇中心小学、白渡中学)校舍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规定,核定该项目建安工程不进行招标。
六、请及时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梅县区受损学校校舍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