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9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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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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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 | |
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
海南省临高县和舍镇铺仔村委会松涛东干渠东侧附近,跃进水库北侧、海榆西线东侧 | |
海南 (略) | |
(1)临城水厂改造, (略) 现状3.#m3/d净水设施及取水泵站进行改造完善;(2)新建南部水厂,规模为7.#m3/d;新建南部水厂取水泵站一座,规模为7.#m3/d,配套2根取水管道管径为D920x10,管长共约0.4km;原水输水管管径为D1020x10,管长约0.4km;(3)配套建设完 (略) ,干管约136.73km,支管约744.46km。 | |
项目建设是顺应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设,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 (略) 域水资源配置,保障临高县用水安全。项目取水规模得到 (略) (略) 对项目取水保障的复函,并取得了海南省水务厅的取水许可。 本项目建设,通过提出最小生态流量的下泄,改变了原来跃进水库没有下泄生态流量的现状,保证了下游大塘河的防止河道断流、保持水体一定稀释能力与自净能力的河道基本功能,保障了河流生态系统以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对大塘河下游在多方面提升了环境友好程度。 建设单位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鼓励类、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 (略) 建设规划》及《 (略) 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符合《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符合《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海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符合《临高县“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符合《海南省临高县“十四五”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 | |
符合《临高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符合海南省“三线一单”。 | |
清洁生产水平先进 | |
生活废水回用于绿化,不外排。不申请排污问题,固废委外具有资 (略) 置,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 | |
加强拦挡、土工布覆盖、排水沟等措施,防止严重的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及恢复绿化使用;加强水源地管理,保护好饮用水源;取水口设置鱼类拦挡措施;加强跃进水库运行管理,保护生态流量监控,确保下游河道生态流量;加强流域面源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 |
环境空气质量属 (略) ;跃进水库水质总体满足(#)III类标准限值及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功能要求;村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南部水厂厂界、临城水厂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生态系统组成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分布为主。 (略) 内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 | |
项目环境风险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事故风险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 | |
期间进行了三次公示、项目前期一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报批前公示,三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