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朱 (略) 安全设备(态势感知与日志审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SHGP-2024-A-040
二、项目内容
天津医科大学朱 (略) 安全设备(态势感知与日志审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41.*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 (略) ( (略) 红桥区光荣 (略) 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300元。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二)磋商时间:2024年4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 (略) 红桥区光荣 (略) 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宋媛
(二)联系人电话:022-*-800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朱 (略)
(二)采购人地址: (略) 北辰 (略) 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魏晓楠,0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红桥区光荣 (略) 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1001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电话:022-*
2.财务电话:022-*-8003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 (略)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