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 (略) (略) 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分别研究通过的“ (略) (略)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 (略) (略)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专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专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谈判内容: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专项工程 (略) (略) 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 (略) 楼A区二层原预留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用房区域,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为初步测算面积,最终以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其中工作区500平方米左右,辅助功能区100平方米,设备包含风机系统、自动贴签机、自动分拣机等,估算投资*元。
2、服务范围:本专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为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遇到工程施工工期的延期,监理服务时间和服务费不作调整。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等为依据。
3、服务质量: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规定。
4、服务周期:为本专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审计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本次招标人设有采购上限价,最高投标限价*.00元。
其中:取费基数按估算投资*元计算,鉴于估算投资的建安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各占约50%,经综合考虑,本专项工程估算监理服务费取费率按1.2%计算。
6、监理服务费结算方式: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取费基数(为本专项工程施工(含设备)总中标价)×监理服务费取费率(为成交取费率且固定不变)。
三、谈判资格要求:
1、要求谈判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项目负责人(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每月驻场时间不低于25天。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2天。
2、谈判单位须提交上述相应的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参加谈判单位员的法人或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注:因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现场须进行二次报价或多次报价,请各谈判单位代表准时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或多次报价。
四、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五、报名及谈判时间:
请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8:00至6月14日下午5:30, (略) (略) 总务科项目办报名。谈判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9:00,谈判 (略) 人民总务科项目办。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 (略) (略) 官网(http://**)发布,有效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公章)
项目分管负责人:孙家江
地址: (略) 腾越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
联系人:董强
联系电话:*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