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略) 教体局《关于印发〈 (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26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27号)《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33号) (略) 考试招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安招办发〔2023〕17号)和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石泉县“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教体科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进职普教育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计分办法
(一)计分科目。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 (略) 市文件精神,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确定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等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艺术、体育专业课测试成绩可作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计分依据。
(二)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测试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科目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方式。
二、志愿填报
(略) 考试招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安招办发〔2023〕17号)执行。
三、招生管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略) 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市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的网络招生录取模式。县教体科技局成立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略) 市文件要求,统筹协调,各教体单位和股室分工负责, (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系统,全面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671人,按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县域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40%”“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的要求,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市教体局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019人。其中本县高中招生计划:石泉中学727人;江南中学250人。 (略) 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县招生计划为42人,具体到校计划:安康中学9人,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公办学位10人、民办学位2人, (略) 高新中学21人。另外, (略) 第二中学在汉滨区以外县区艺体生招生计划共50人,安康长兴高级中学在汉滨区、汉阴县以外县区招生计划共30人,安康黄冈实验学校在汉滨区以外县区招生计划共20人。上述任务数全部为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县域辖区内不得调剂使用。 (略) 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 (略) (略) 和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县教体科技局将不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不招收借读生和择校生。2023年我县职业中学招生计划共625人。
(二)统一招生录取
2 (略)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7月4日,考 (略) 中招管理系统查询分数。
7月5日—7月8日,各初中学校组织 (略) 中招管理系统中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7月10日—7月12日,在市考试管理中心组织下,石泉县教体科技局(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具体负责,在统一地点集中办公,依据中考成绩信息和志愿信息开展高中招生工作,拟 (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布石泉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
7月14日—7月15日,开展补录工作。补录结束后,石泉县教体科技局(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果 (略) 中招管理系统,并发布石泉县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结果。
(三)录取依据及办法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批次之间,按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录取。在网上填报志愿前,考生应仔细阅读《志愿填报注意事项》,慎重进行网上操作,核对无误后再进行提交确认,一经提交确认不能修改,未经提交确认填报无效。
1.普通高中录取。考生按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及录取规则进行各批次录取。批次之间,按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同一批次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
2.职业高中录取。对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
(四)规范招生录取政策
1.回户籍地就读考生招生录取。保障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考试和同条件录取的权利。本 (略) 、省内外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应在中考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并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方可向户籍地高中申请转学。本 (略) 参加中 (略) 普通高中录取政策限制不能在中考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须在8月10日前向石泉县教体科技局(县考试招生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考试成绩(由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分数和等级证明)、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中考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录取分数线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地申请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县教体局审核后填写《 (略) 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信息备案登记表》,于2023年8月 (略) 教体局备案,经市教体局同意后,由县教体科技局指定相应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学生就读。
2.外省随迁子女高中招生录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考试和同条件录取的权利。 (略) 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随迁子女父亲或 (略) 居住证,按照国家规定在安康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略) 内初中学校学籍。进一步加强跨区域招生监管,跨区域招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禁产生“高考移民”等违规行为,对高中学校未经审核备案招收的学生,将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3.严格清理和规范招生加分项目。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的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英模子女高中招生录取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略) 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县教体科技局为残疾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4.落实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高中学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为正式录取的高一新生注册高中电子学籍。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政策规定,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略) 、 (略) 、市内外县转入户籍地就读的,应同时将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转入户籍地就读学校。
(五)相关要求
按照所有考生毕业学业成绩由高到低一次录满,不留空额。如遇分数线上有并列情况,可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高中招生拟录 (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前置审核制度, (略) 统一时间招生、统一地点、同步录取。拟 (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时间 (略) 中招管理系统。
各校录取的学生确定后,由县考试招生工作站打印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县教体科技局印章,报市教体局并分送局教体股和各招生学校存档。
各初中学校必须按照县局《关 (略) 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略)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泉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石教体科发〔2023〕10号)要求,给每名有意愿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建立《高中新生录取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于7月1日前报局教体股。各初中学校在9月10日前须将初中毕业生在县内外高中段(含中职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入学情况报教体股备案。
各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录取花名册及时发放《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经县教体科技局、录取学校共同签发,严格执行凭本校《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手续,不得提前报名,不得抢注学籍,自觉遵守和维护全县招生秩序。对申请转学的学生,须在被录取学校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在录取工作结束、新生报到注册后10日内须将新生名册报县教体科技局教体股备案。凡外出就读高中学生提取学籍,须经县教体科技局审核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同意,学校不得擅自办理异动学生学籍相关手续。
四、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现就相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教体股:会同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牵头协调组织招生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编制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全国中职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学籍管理;负责落实职教招生政策,全面完成职教招生计划。
县考试招生工作站:负责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统考科目的考生报名、考务管理、考试组织和志愿填报工作;负责做好考风考纪、考试安全以及考试信息保密工作; (略) 招办开展笔试统考科目答题卡扫描工作;在县教体科技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县师训教研中心:具体负责抽调阅卷 (略) 中考阅卷工作;组织开展学科成绩分析;负责制定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标准;具体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体科技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师训教研中心、县电教中心、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政办股、教体股、财务股、安全及学生营养改善股负责人,高中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二)提升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题卷运送、成绩校验、建库录取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加大考试招生软硬件条件建设的投入,落实相关经费和资金保障,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面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突出对成绩校验、招生录取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县教体科技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违规违纪情节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责任。
(四)做好宣传引导。做好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坚决维护公平、安全、科学、规范的招生工作秩序。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要求,为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 (略) 有新的政策规定,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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