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罗 (略) 年产*件电动自行车零件项目 | (略) 罗 (略) | (略) 北辰区青光镇青光村北( (略) 南)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项目主要在现有生产车间闲置区域设置酸洗槽、水洗槽、脱脂槽、表调槽、磷化槽等设备,对现有及外委的电动自行车前叉件进行前处理,年处理电动自行车前叉件*件(现有*件+外委*件)。 | (1)废气:项目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喷淋脱硫”装置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3排放。酸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碱式喷淋净化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 P4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定期在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喷洒植物除臭剂减轻恶臭影响),酸洗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前处理废水(包括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和酸雾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锅炉排浓水共同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 (略) (略) 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锅炉、空压机及室外的环保风机、水泵等设备。项目夜间不生产,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 ,室外风机经设置隔声罩及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利用;危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