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12时10分左右,临 (略) 发生一起车辆伤害案件,造成一人死亡。安泽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进行刑事立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此起案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现对此起案件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2年 8 月23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意见的,请来电、来信向安泽县应急管理局反映;如无有异议或意见的,将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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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57-*
安泽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 8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