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姚安县 (略) 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 (略) 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姚政复〔2023〕42号)、《姚安县发 (略) 关于对姚安县 (略) 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姚发改产业〔2023〕1号)、《姚 (略)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34号)、《姚 (略) 姚安县 (略) 关于下达20 (略) 对口帮扶姚安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56号)、《姚 (略) 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140号)、《姚 (略)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4〕52号),下达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 (略) 姚安县 (略) 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元。项目由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 (略) 委托姚安县 (略) 实施。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建单位的严格把关下,该项目于2023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22日完成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
姚安县 (略) 绿色产品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建设地点:姚安县 (略) (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资金来源:2023年上海援滇资金*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元,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资金)*元,其他资金:*元。项目用于姚安县*头肉牛屠宰加工,一期设计屠宰能力为3.*头/年。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20.96亩,新建厂房(钢结构)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及水电、消防水池、消防设施设备安装, (略) 硬化、 (略) 理站等附属设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招投标情况
2023年6月27日,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 (略) 与姚安县 (略) 签订了委托建设协议,委托姚安县 (略) 建设。姚安县 (略) 通过公开招标,8月31日开标,确定了承包方为:云南 (略) (牵头人),中科华创国际工程 (略) (成员方)、中基 (略) (成员方)。
三、项目资金管理
本项目严格按照《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进行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经几级部门批准后,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结合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并监督好承包方做好工程款项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建成后,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 (略) 明确了 资产管护主体,资产通过公开租赁的形式承租给企业使用,并按照投入资金的4%、5%、6%收取租金(第一个五年4%、第二个五年5%、第三个五年6%)实现项目投资收益。同时在项目的租金收益、劳务用工等方面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扎实巩固全县产业脱贫成果。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
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 (略) 0878-*
县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878-*、“*”政府热线
姚安县工业信息化商务 (略)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