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5日拟作出的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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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 (略) 节点缓堵保畅工程) | (略) 龙马潭区 | (略)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略) 车行地通道1座隧道段(K0+360~K0+630)长度270m。 (略) (略) 交叉口设置人行地通道1座, (略) 地面层(K0+110~K0+814)拓宽改造段长704m。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隧道开挖、施工场地冲洗、钻孔开挖等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环保厕所,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由环保厕所收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 (略) (略)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赁居民房屋的依托既有厕所等设施收 (略) (略) ,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沉淀池和排水管道。施工场地冲洗废水、设备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 (略) 浇洒。施工场地四周应采用一定高度的实体围挡设施,防止污水污泥外流。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的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在不可避免跑、冒、滴、漏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处理,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定期进行清洗,避免含油污水进入沿线水体。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废气来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具燃油废气、沥青烟。施工扬尘污染主要防治措施: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推广“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 (略) 清洗保洁频次,切 (略) 扬尘负荷。加大不利气象 (略) 保洁力度,增加洒水次数。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 (略) 线并合理安排运输和施工作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产生对周边造成环境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实施。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工地的少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渣、弃方和沉砂池污泥。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回用,若不能回用,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统一进行运送和集中处理;施工生活区要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生活区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回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底部的泥浆在施工场地的干化场干化,干化后的泥沙在施工临建区内妥善堆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