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任务清单的通知》(揭市农函〔2024〕282号),我市轮作休耕试点面积2590亩,下达资金38.*元。 (略) 实际,将轮作试点面积分解下达到南径镇、南溪镇、赤岗镇、燎原街道展开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双季稻+冬种”轮作生产投入资金补助,现对有关乡镇、街道种植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种植地点、试点面积、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略) 各种植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种植面积共2593亩,补助标准为150元/亩,现阶段按照各实施主体的轮作完成进度发放补助资金,第一批补助资金共*元,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略) (略) 反映(联系电话:0663-*)。
附件: (略) 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主体和补助资金情况表(第一批)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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