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应急广播示范体系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应急广播示范体系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技术指标中“注:本条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广 (略) 下属的第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内容修改为“注:本条投标人需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进行佐证”,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后的澄清文件。
2.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3( (略) 桥南芳 (略) 对面( (略) 胡同)芳清街8号)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00整
2.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3( (略) 桥南芳 (略) 对面( (略) 胡同)芳清街8号)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00整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4日 16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 (略) 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2)投标保证金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的,现场提供纸质保函原件。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2)投标保证金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的,现场提供纸质保函原件。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融媒体中心
地 址: (略) 临园东街11号
联系方式: 04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 (略)
地 址: (略) 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 041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俣茗
电 话: 0415-(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