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88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 (略)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略) 教 (略) 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222号)、《 (略) 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攻坚行动的通知》(闽就服〔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社部门审核, (略) (略) 等6家企业共招用6名2020届和2021届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度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拟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拟发放资金共计0.9万元。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第六批)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公示电话:0595-*(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95-*(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号-115号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邮编*)
附件1:永春县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拟发放情况汇总表(第六批)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