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 2022年4月14日) | ||||||||
序号 | (略)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略) 理情况 |
3 | D2JS *** | 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刘集 (略) ,江苏裕奥 (略) ,烟囱24小时排放刺鼻废气。 | 扬州市仪征市 | 大气 | ??? 2022年4月7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仪征市刘集镇政府、仪 (略) 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 ??? 经核实,江苏裕奥 (略) 产品为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产能10万吨/年。该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项目2019年5月经原 (略) 审批(仪环审〔2019〕 (略) ),2019年11月通过废水、废气、噪声的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8月通过固废单项环保竣工验收(扬环验〔2020〕03- (略) );年产4万吨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线技改项目2020年3月经扬州 (略) 审批(扬环审〔2020〕03- (略) ),2021年4月该企业进行了项目自主验收。2020年4月,该公司取得排污许可( (略) *** MA1XWDPP *** X),有效期至2025年4月25日。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 (略) 理设施正在运行,但包装工段和制粒工段粉尘收集不完全。该公司锯木屑中含水率较高,烘干过程中会有大量水蒸气产生,烟囱排放大量白色蒸汽。4月9日,仪 (略) 的检测数据表明,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和臭气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11日,仪 (略) (略) “锅炉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超标”的违法行为,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2022〕03- (略) ),拟处罚金10万元。 二、2022年4月9日,仪 (略) 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包装工段和制粒工段粉尘收集不完全”问题,预计2022年4月 (略) 整改到位。 三、刘集镇政府于2022 (略) 下达停产通知,停止其工业用电。 (略) 4月30日前完成整治方案的制定和专家评审,5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未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仪 (略) 将于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复测,一旦复测再次超标,将依法进行按日计罚。 四、该公司拟投入180万元新上废气脱白设施,预计5月底完成设施改造,进一步防止废气扰民。 | 无 |
5 | D2JS *** |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新集镇八桥村东风组,邗江 (略) , (略) ,生产混凝土,扩建后粉尘、噪音扰民。 | 扬州市仪征市 | 噪音、大气 | ?? 2022年4月5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仪征市新集镇政府、扬州市仪 (略) 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反映的“ (略) ”实为江苏 (略) 。该公司年产2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2011年7月经原仪征 (略) 审批(仪环审〔2011〕 (略) ),2015年4月原仪征 (略) 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仪环验〔2015〕 (略) ),2020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 (略) *** 1XX001Y),有效期至2025年4月28日。 ??? 一、关于“生产混凝土”问题。经核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预拌干粉砂浆的研发、生产、销售。其经营范围含混凝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但未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研发、生产、销售。 ??? 二、关于“扩建后粉尘、噪音扰民”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年产2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正在生产,年产2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该技改项目2021年3月通过扬州 (略) 审批,2021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设备尚未安装完成。4月8日,仪 (略) 对该企业总悬 (略) 界噪声进行监测,数据表明符合国家标准。因大气管控,未能对其烘干废气进行监测,待大气预警结束后再行监测,并将根据监 (略) 理。该公司南侧有朴席镇塔影村10户居民(距离原生产车间约80米),北侧有新集镇八桥村4户居民(距离新建生产车间约130米,原有7户已拆3户)。 ??? 根据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初步判断,该公司虽然达标排放且卫生防护(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向外50米)距离内无居民住户,但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居民仍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新集镇政府督促江苏 (略) 加强企业现场生产管理,做好清扫保洁和保湿工作,有效控制场地扬尘污染;针对新建技改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积极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新集镇政府为有效 (略) 群矛盾,拟于7月底完成4户居民搬迁工作;并将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对企业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按规范生产,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 三、仪 (略) 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切实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大气防控相关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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