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总产30万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反馈规定,现对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总30万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石井镇冻头崎)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石井镇冻头崎)年总30万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略) (略) 已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年总30万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工作天数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年总30万平方米大理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石井镇冻头崎)
联系人:吴华江
三、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