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 | |||||||||||||||||||||||
建设单位名称 | 青海高山涌泉矿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
建设地点 | 民和县李二堡镇开阳村 | |||||||||||||||||||||||
主要产品名称 | 高端天然矿泉水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吨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吨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8年11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0年3月 | |||||||||||||||||||||
调试时间 | /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2年6月29日---6月30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青海高山涌泉矿 (略) | |||||||||||||||||||||
投资总概算 | 6270.4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09 | 比例 | 1.74% | |||||||||||||||||||
实际总概算 | 60 | 实际环保投资 | 7 | 比例 | 11.1% | |||||||||||||||||||
验收监测依据 | 1、《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原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第9号令,2018年5月15日);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2017年6月1日); 5、《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江苏国恒安全 (略) ,2018年11月); 6、《关于青海高山涌泉矿 (略) 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环境保护局,2018年11月13日); 7、《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验收检测报告》(2022年7月10日)。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 | |||||||||||||||||||||||
表二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年生产*吨优质高端饮用矿泉水,总投资6270.*元,其永久性占地*m2,临时占地1750m2。项目新建生产厂房3500m2。从泉水水源地引水进厂输送工程7000米,给排水、供电、供 (略) 等工程。项目现阶段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如下表2-1所示。 表2-1现阶段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2.2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见表2-2。水平衡示意图见下图2-1。 表2-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本项目营运期用废水污染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包括过滤系统冲洗废水、精密过滤器浓水、瓶盖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等)两类。其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2-1水平衡示意图(m3/d) 2.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该项目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原水进入原水箱后经原水泵增压后进入机械过滤系统,除去水中悬浮物和胶状物后进入活性炭过滤器,除去水中有机物、异味、余气等物质,同时提高成品水的口感;再进入精密过滤器,以有效截留经处理后的水中可能余留的颗粒胶体及少量细菌,洁净水质。 经精滤的水,再经石英砂过滤器、中空过滤器,可将水中杂质、胶体、酚类化合物、氯化物、细菌等各种有害物质清除掉,并将水中有益的各类矿物质保留在水中。 经臭氧杀菌系统,使水质得到进一步灭菌、消毒、脱色、除味,并去除亚硝酸盐,同时使矿泉水富氧、活化,再经钛保安过滤彻底去除被臭氧杀死的细菌和被臭氧氧化而形成的悬浮物,有效防止细菌再生和二次污染,使水质达到最佳状态,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全自动理瓶机把杂乱无序的聚酯瓶迅速整理成统一直立方式输送至灌装机进行灌装;瓶盖经添加臭氧的成品矿泉水消毒清洗后传递并自动排序至灌装进行旋盖,整个灌装和旋盖在一体设备内部运行;经灯检后,再由全自动收缩膜套标机和喷码机给矿水套贴标签、喷码;最后自动装箱、封箱、入库。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2-2所示: 图2-2项目施工期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2-3项目引水管道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4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3.1、主要污染源 该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其包括过滤系统冲洗废水、精密过滤器浓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瓶盖清洗废水等。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无吹瓶工序,不产生有机废气,故项目在整个运营阶段不产生废气。 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灌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滤料和废包装材料。 3.2、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SS。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达到一级标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其余排入河西沟。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灌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监测,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间厂区内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滤料和废包装材料。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料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废包装材料中的废瓶子、瓶盖、纸箱收集后卖废品站回收,废标签由供应商回收。 3.3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 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见表3-1: 表3-1环评要求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表
3.4环保设施投资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270.*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74%。主要环保设施(措施)投资一览见表3-2。 表3-2环保投资一览表单位:万元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监测布点示意图,详见附图二、附图三。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4.1项目概况 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内容包括其中瓶装水水*吨*瓶、桶装水6.*吨*桶,拟建厂址位于民和县李二堡镇开阳村。本项目总投资6270.*元,其中企业自筹4270.*元,银行贷款*元,环保总投资估算*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9%. 4.2、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均来自各施工活动,其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扬尘、噪声等,通过分析可知,施工期内的各项施工活动具有短暂性的特点,在实施严格的控制及管理条件后,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而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区域环境变化的各项因素逐渐消失,从而使环境影响逐步减轻并恢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非*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t/a,排放浓度为0.89mg/m3,由此可以看出,通过车间排风换气,最不利情况下非*烷总烃最大挥发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4mg/m3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过滤系统冲洗废水、精密过滤器浓水、瓶盖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约为6686t/a,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2000m3用厂区绿化,其余排入河西沟。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水泵、灌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压级75-75dB(A)之间,运行中主要通过减振基础、车间封闭等消减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后满足《声环境治疗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滤料和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料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或回收;废包装材料中的废瓶子、瓶盖、纸箱收集后卖废品站回收,废标签由供应商回收;项目污泥待含水率达到60%以下,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6、综合结论 本项目经评价认为,符合国家企业政策以及相关规划,建设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所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 《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1月 (略) 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文号:东环〔2018〕367号。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见下表4-1: 表3-2环评批复要求处理设施落实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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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必须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储运、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已确认的验收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3)采样人员必须遵守采样操作的技术规范与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5)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持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大气、噪声测定前必须校正仪器,以此对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进行质量控制。 (7)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二、检测分析方法 表5-1分析检测方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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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6.1验收监测内容 6.1.1监测项目 1、检测点位布设: 地表水:在项目所在西沟河上游、下游各设1个监测断面,共两个监测点位。 环境空气:在项目拟建地设1个监测点位,共一个监测点位。 声环境:在拟建厂区四周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4各监测点位。 2、检测项目: 地表水: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环境空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颗粒物、PM10 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3、检测频次: 地表水:连续监测3天,1次/天 环境空气:连续监测7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每天4次小时均值、1次日均值;PM10、总悬颗粒物:连续监测7天,每天一次日均值 声环境:连续检测2天,昼夜各1次。 6.1.2监测分析方法 本次竣工验收监测对象的检测项目与监测频次,表6-1所示。 表6-1检测内容及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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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7.1环保检查结果 7.1.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厂界地表水检测结果见下表7-1: 表7-1 厂界地表水监测结果单位:mg/L(pH无量纲)
(2)声环境检测结果 表7-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3)环境空气检测结果t |
表7-3环境空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监测点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时间 | 检测日期(2018) | |||||||
3.28 | 3.29 | 3.30 | 3.31 | 4.1 | 4.2 | 4.3 | ||||
项目拟建地 | 二氧化硫 | 小时值 | 02:00 | 0.014 | 0.016 | 0.017 | 0.016 | 0.015 | 0.014 | 0.015 |
08:00 | 0.025 | 0.024 | 0.028 | 0.027 | 0.023 | 0.022 | 0.023 | |||
14:00 | 0.031 | 0.034 | 0.036 | 0.038 | 0.037 | 0.035 | 0.033 | |||
20:00 | 0.030 | 0.031 | 0.032 | 0.030 | 0.031 | 0.029 | 0.028 | |||
日平均 | 0.024 | 0.028 | 0.029 | 0.030 | 0.023 | 0.025 | 0.026 | |||
二氧化氮 | 小时值 | 02:00 | 0.015 | 0.017 | 0.016 | 0.015 | 0.014 | 0.013 | 0.014 | |
08:00 | 0.024 | 0.025 | 0.027 | 0.026 | 0.022 | 0.024 | 0.025 | |||
14:00 | 0.033 | 0.036 | 0.035 | 0.034 | 0.032 | 0.037 | 0.036 | |||
20:00 | 0.029 | 0.028 | 0.029 | 0.031 | 0.027 | 0.032 | 0.031 | |||
日平均 | 0.025 | 0.026 | 0.025 | 0.027 | 0.024 | 0.024 | 0.026 | |||
pM10 | 日平均 | 0.097 | 0.087 | 0.105 | 0.092 | 0.098 | 0.101 | 0.103 | ||
总悬浮颗粒物 | 日平均 | 0.147 | 0.152 | 0.142 | 0.149 | 0.156 | 0.159 | 0.139 |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8.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民和县李二堡镇开阳村,地理坐标:东经102°36′22″,北纬36°13′10″,实际总投资6270.*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9%。项目占地100亩,建筑面积8060m2,年产*吨。 8.2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 1、废水:严格落实运营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本项目拟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2000m3,用于厂区绿化,其余排入河西沟。 由检测结果可知,河西沟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水功能标准的要求,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气:具体落实运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非*烷总烃。瓶胚生产车间通过安装车间排风换气,确保非*烷总烃最大挥发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由检测结果可知,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噪声:通过现场调查,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减振、隔声、消声、封闭车间。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治理后满足《声环境质量保准》(*)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必须分类收集,严禁乱堆乱放。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滤料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或者回收;废包装材料中的废瓶子、瓶盖、纸箱收集后收废品站回收,废标签由供应商回收;项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5、验收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结果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经检测可知,无组织废气、生产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要求与建议: 1、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人,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2、工程在建设期间,施工单位不得破坏水源地地形、地貌,不得污染水源,做好施工期间的水源保护和涵养水源的工作。 3、场内可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厂区环境保护,监督和维护厂区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源进行管理和监测。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多植防尘、防噪的绿色植物,并在空地种草栽花美化环境,也有利于环保工作。 4,为保证项目区正常供水,在水 (略) 围栏、警示牌等保护措施,并且及时处理水源不安全隐患。 5、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避免人为破坏,加强对生态护坡的维护。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青海高山涌泉矿 (略)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高山涌泉高端瓶装、灌装天然矿泉水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东工信投资备【2016】25号 | 建设地点 | 民和县李二堡镇开阳村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152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N:36°13′10″, E:102°55′30″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吨 | 实际生产能力 | 环评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东环【2018】367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8年8月 | 竣工日期 |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青海高山涌泉矿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6270.4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9 | 所占比例(%) | 25% | ||||||||||||
实际总投资 | 6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7 | 所占比例(%) | 1.74% | ||||||||||||
废水治理(万元) | 28 | 废气治理(万元) | 5 | 噪声治理(万元) | 1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11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10 | 其他(万元) | 5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 | ||||||||||||
运营单位 | 青海高山涌泉矿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验收时间 | 2021年8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已建+在建) | 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 | 总体工程(已建+在建+) | |||||||||||||
①实际排放量(吨/年) | ②许可排放量(吨/年) | ③预测排放量(吨/年) | ④“以新带老”削减量(吨/年) | ⑤区域平衡替代工程削减 量4(吨/年) | ⑥预测排放总量(吨/年) | ⑦排放增减量(吨/年) | |||||||||||
废水(万吨/年) | 5108.400 | 5108.400 | 5108.400 | ||||||||||||||
COD | 0.126 | 0.126 | 0.126 | ||||||||||||||
氨氮 | 0.013 | 0.013 | 0.013 | ||||||||||||||
总氮 | 0.000 | 0.000 | |||||||||||||||
总磷 | 0.000 | 0.000 | |||||||||||||||
废气 | 0.000 | 0.000 | |||||||||||||||
二氧化硫 | 0.000 | 0.000 | |||||||||||||||
挥发性有机物 | 0.001 | 0.001 / | 0.001 | ||||||||||||||
工业粉尘 | / | 0.000 | 0.000 | ||||||||||||||
氮氧化物 | 0.000 | 0.000 | |||||||||||||||
颗粒物 | / | / | 0.000 | 0.000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t/a;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