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4
本次调查地 (略) 珠玑镇珠玑中学西南侧,地块编号为ZJ-01,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4°20"50.32"东,25°11"16.04"北,总占地面积8047.19m2,约合17亩。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图(2022年度)和地块规划图件,本地块利用现状分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拟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公安局 韶关是自然资源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水务局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 (略) 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现场踏勘、无人机航拍和人员访谈,地块内北侧为拆除建筑物后围蔽着的空地和一间柴房,地块内 (略) (略) 办公楼和休闲活动区域(等间隔生长着松树)。
本地块在1996年前为林地,1996年 (略) (略) (珠 (略) )。
本地块当前无工业生产活动,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无外来土方的回填活动;未产生、堆放过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本地块没有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没有从事过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活动的用地。
通过卫星历史影像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重大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要求。
本报告认为:本次的调查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略) 珠玑中学西南侧地块一(ZJ-01号)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