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25
项目名称:贵州天宇科技 (略) 实验室
建设单位:贵州天宇科技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废气施工扬尘、机械尾气和装修有机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装修过程中钻孔产生的粉尘、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细粉状物料逸散等,通过采取及时清扫和拖地措施,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材料,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平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同时减少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另外本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工程完工后其污染影响也随之消失。因此,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室内装修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醛、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本项目装修时间短,装修工程量小,产生的装修废气较小,排放方式属无组织排放,通过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加强环境管理、对装修场地加强通风换气,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施工人员为附近居民,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入厕废水,依托项目租赁商铺现有的化粪池解决入厕问题,项目施工期人数为4人,人均用水量按50L/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2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9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8m3/d,施工期1个月,污水产生量为5.4m3,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这些机械的单体声级在70dB(A)-105dB(A)之间,为降低施工期噪声,环评建议:①项目租用的商铺为封闭的砖混房,将切割、钻孔等工序尽量安排在房屋内部进行;②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③在进行材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车辆出入现场时应减速,并禁止鸣笛;④建筑物安装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以及住宅区域的配电、供排水等公用设施、设备,应当合理设置,排放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⑤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在工作日的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8时之间以及法定休息日, (略) 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略) 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周边50m范围内从事装卸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废物、装修垃圾以及废油漆桶。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约为2kg/d,施工期垃圾产生量为0.12t,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设备外包装废物约0.1t,将产生设备外包装废物尽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将可回收的回收外售,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③装修垃圾共约1t,产生的装修垃圾统一收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④施工期装修阶段还会产生少量的废油漆桶,废油漆桶约4个,交由供货厂家集中回收利用。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㈡营运期1.大气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溶液配制过程中试剂挥发产生的无机废气、分析实验室气相色谱仪等仪器检测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原子荧光光谱仪器和原子荧光光谱仪等检测过程中产生金属废气。⑴无机废气①酸雾项目实验过程中用到盐酸、硫酸、硝酸、氨水、高氯酸、氢氟酸等,会产生一定量的酸雾。运营期实验用量为:盐酸6L/a、硫酸3L/a、硝酸3L/a,饱和蒸汽压力分别0.45、0.08、0.53,则无机废气盐酸、硫酸、硝酸挥发产生量分别为0.132g/h、0.0385g/h、0.205g/h。项目无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氯化氢1.08kg/a(0.225mg/m3)、硫酸雾1.647kg/a(0.*mg/m3)、氮氧化物1.278kg/a(0.26625mg/m3)。通风橱收集的无机废气经18m高排气筒(1#)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②氨气、氯化氢气体、氟化物实验过程中会用到氨水、高氯酸、氢氟酸,氨水会产生氨气,高氯酸会产生氯化氢气体,氢氟酸会产生氟化物,由于实验过程中用到的氨水、高氯酸、氟化氢较少,氨气、氯化氢气体、氟化物产生量极少,产生的无机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排气筒(18m)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⑵有机废气①苯、*苯、二*苯有机废气项目实验室检测过程苯、*苯、二*苯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分别为0.*(kg/a)、0.*(kg/a)、0.*(kg/a),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8m高排气筒(1#)排放。通风橱设计风量为2000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0%计算,处理效率按50%计算,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苯、*苯、二*苯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kg/a(0.*mg/h,0.00022mg/m3)、0.*kg/a(0.01455mg/h,0.*mg/m3)、0.*kg/a(0.00344mg/h,0.*mg/m3)。苯、*苯、二*苯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kg/a(0.09792mg/h,0.*mg/m3)、0.*kg/a(0.*mg/h,0.*mg/m3)、0.*kg/a(0.00765mg/h,0.*mg/m3)。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排放速率严格50%的要求。②*醛、*醇废气实验过程中用到的*醛、*醇较少,挥发的*醛气体、*醇气体极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气筒(18m)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⑶重金属废气实验室产生的金属废气主要为原子吸收光谱仪和原子荧光光谱仪检测重金属实验过程产生涉及铅、汞、镉、镍、锡重金属废气。预计本项目每天实验过程用到的标准溶液中重金属最大含量分别为铅5mg、汞1mg、镉5mg、镍5mg、锡1mg。环评以实验过程中以重金属全部挥发计算,产生的重金属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通风橱设计风量为2790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0%计算,金属废气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铅金属废气0.*kg/h(0.*mg/m3)、汞金属废气0.*kg/h(0.*mg/m3)、镉金属废气0.*kg/h(0.*mg/m3)、镍金属废气0.*kg/h(0.*mg/m3)、锡汞金属废气0.*kg/h(0.*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铅金属废气0.*kg/h、汞金属废气0.*kg/h、镉金属废气0.*kg/h、镍金属废气0.*kg/h、锡汞金属废气0.*kg/h。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排放速率严格50%的要求。⑷排气筒高度合理性分析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1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项 (略) 丰都街道飞洋华府一期40幢商铺,排气筒设置高度为18m,周边200m范围内有飞洋华府(澜山郡),为高层小区,高于本项目排气筒,因此项目排气筒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污染物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后,排气筒高度符合标准要求。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实验仪器及玻璃器皿清洗废水、试剂配制用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765m3/d(229.5m3/a),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 (略) (略) 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采用普析GWB-1E超纯水器进行软水制备,制备废水量为9.45m3/a,废水中主要成分为无机盐及SS,排入中和池经中和+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 (略) (略) 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机溶液容器中的实验废液用专门的容器收集,作为危废处置,因此项目不涉及有机溶液容器的清洗,仅清洗无机溶液容器。实验仪器及玻璃器皿前两次清洗用水使用自来水,废水产生量为0.008m3/d(2.4m3/a),经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实验仪器及玻璃器皿第三次清洗用水使用软水机制备纯水,废水产生量为0.009m3/d(2.7m3/a),该废水经中和池+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 (略) (略) 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试剂配制用水量约0.011m3/d(3.3m3/a)。其中标准系列、浓度较大、毒性大的化学试剂配制用水量为0.003m3/d(0.9m3/a),废水量为0.0027m3/d(0.81m3/a),作为危废处理。一般试剂配制用水量为0.008m3/d(2.4m3/a),废水量为0.0072m3/d(2.16m3/a),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 (略) 政管 (略) (略) 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进入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万峰新区污水处理 (略) 丰都街道赵家渡村,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10000m3/d,采用的处理工艺为:A2O+MBR的污水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出水排入马岭河。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0.8226m3/d,经预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接管水量少,对其负荷冲击较小,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因此,项目污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化粪池 (略) 政管网进入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噪声来源于通风橱风机、实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设备运行噪声值约为55~70dB(A)。为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①设备采购选型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②要注意生产设备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禁止夜间22:00-6:00午间12:00~14:30进行生产运行;④北侧为居民点,东、南、西紧邻商铺,为减小对北侧居民噪声影响,实验室设置于项目中心靠西侧,项目仪器、风机等均安装在室内,并安装阻尼减振材料。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四周最近敏感目标处声环境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及废纸箱、未沾染试剂废棉球、废橡胶手套以及纯水机废弃滤芯等一般固废;过期化学药品、试剂、检测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废液、废有机溶剂、废气治理产生的少量废活性炭、废样品及沉淀池残渣等危险废物。(1)一般固废项目劳动定员17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5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实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纸箱、废纸盒及未沾染试剂的废棉球、废橡胶手套等,产生量约为0.1t/a,分类收集,可回 (略) 处理,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纯水机制备纯水供实验室使用,使用过程中滤芯需进行更换,约为0.002t/a,纯水设备淘汰也会产生一定废物,为一般固废,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2)危险废物项目营运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期药品、试剂、废有机溶剂、废酸(HW34)、废碱(HW35)、重金属废液、中和+混凝沉淀池残渣及废活性炭。固废产生量及处理措施见表3。表3 固废产生量及处理措施危险废物名称属性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年产生量存储方式形态产废周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一般固废//2.25t/a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纸箱、未沾染试剂的废棉球、废橡胶手套//0.1t/a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纯水机废弃滤芯//0.002t/a垃圾桶//配制试剂废液危险废物HW49900-047-493.3m3/a盛装容器液体不定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含重金属以及强酸强碱等废液的实验仪器及实验仪器及玻璃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HW49900-047-492.4m3/a盛装容器液体不定期实验室检验分析产生的酸、碱、重金属实验废液HW49900-047-490.1m3/a盛装容器液体不定期废试剂瓶、采样瓶HW49900-047-490.014t/a单独包装固体不定期过期化学品HW49900-047-490.003t/a单独包装固体不定期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001t/a单独包装固体年/两次中和+混凝沉淀池残渣HW49900-039-490.005t/a单独包装固体不定期实验废物HW49900-039-490.1t/a单独包装固体不定期废有机溶剂HW49900-047-490.015t/a盛装容器液体不定期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XMGK":"项 (略) 丰都街道飞洋华府一期40幢商铺三楼,项目占地面积为492m2,利用现成框架房屋装修后进行运营生产,项目内主要为高温室、紫外分析室、样品室、耗材室、仪器室、综合实验室、绿化等。建成后主营业务为工作场所空气、噪声的第三方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检测项目106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15%。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天宇科技 (略) 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17日-2023年0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天宇科技 (略)
项目名称:贵州天宇科技 (略) 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