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废料综合利用产线提质改扩建项目位于贵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工业园区,现已开始开展环评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锂电池废料综合利用产线提质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工业园区
3、项目总投资:6320.*元
4、建设内容:在现有生产车间内新增设备31台套,对原有锂电池废料综合利用产线进行扩建,提升产线产能及锂、镍、钴等材料的综合回收率,新增回收锰元素功能,年产出粗制硫酸锂溶液*吨、镍钴棒*吨、电池级硫酸锰溶液2640金吨,硫酸镍晶体*吨。
5、现有工程概况:现有工程主要产品为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锰、碳酸锂、镍钴锰锂粉、硫酸镍钴锰溶液,合计设计生产规模为142.*吨。现有项目分别于2017年7月、2018年11月、2020年4月、2020年11月、2021年4月、2021年8月、2022年7月、2023年5月取得贵州省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黔环审[2017】68 号、黔环审【2018】127 号、黔环审【2020】46号、黔环审【2020】121号、铜环辐表【2021】4号、铜环审【2021】20号、铜环审【2021】20号、黔环审【2022】33号、铜环表【2023】19号,于*年12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6DN9UL*V,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11月2日、2023年7月26日、2024年3月18日办理了重新申请),项目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2021年4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2022年8月、2023年5月、2023年5月、2024年3月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7栋、水处理车间2栋、中试车间1栋、库房5栋、罐区3处。现有工程已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56套,生产废水处理车间2间,危废暂存间1间。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中伟资源 (略)
通讯地址: (略) 大龙经济开发区2号干道与1号干道交汇处
联系人姓名:陈部长
联系人电话:*
邮 箱:*@*q.com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贵州汇 (略)
联 系 人:赵工
邮 箱:*@*uijingsen.cn
联系电话:0851-*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环境影响因子筛选,明确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我单位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与评价,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开展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对各环境要素进行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对本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形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四、征求公众 (略) 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略) 址:
链接:http://**
或直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贵州中伟资源 (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