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边境管理支队原江城加油站闲置房屋租赁公告
(略) 受委托,于**日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ome-web/#/homePage),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普洱边境管理支队原江城加油站闲置房产,具体招租事宜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普洱边境管理支队原江城加油站闲置房产招租,招租房产位于江城县康平镇勐康村二官寨思江路旁,房屋为一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5.05㎡,房屋可用于住宅和仓储;产权人为普洱边境管理支队,已合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且产权无争议,周边有客运经过交通便利,招租期限五年,成交后按年租金一年一付,每年递增3%。
二、租赁价格:竞租价按年租金进行竞价,起租价为:38400元/年,竞租保证金:20000元。
三、有关房屋招租的特别声明:
(一)竞租人可就竞租资产进行实地查勘,并可就有关问题向出租方咨询。
(二)本次竞价招租的资产使用权成交后,承租方可自行申请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资产出租方可配合提供办证相关资料和证。
(三)取得租赁使用权的承租方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机构及委托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该标的收回再行公开招租。
(四)承租方可以对房屋资产进行装修、装潢、改造,但必须事前向出租方书面申请,在得到出租方书面许可;需要向相关部门报批、备案的,经备案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承租方有权使用租赁的资产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所有活动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略) 城市管理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六)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终止不再出租时,承租方应将所使用的租赁资产及附加的地面附着物全部无偿归出租方,出租方不再另行补偿。
(七)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需按5年租金总额的10%(可取整数)先付给资产出租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可由竞租保证金转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10%部份由成交承租方补足,租金按竞租成交价一年一付,每年递增3%。
(八)承租方有权拒绝可须知及租赁合同之外的其它任何收费。
(九)竞租成交后,*方根据*方的正式书面通知(竞租成交确认书),将租赁房屋移交给竞得人,移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出租方以招租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委托,不对招租标的隐性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十一)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房屋用于娱乐性场所,严禁利用国家移民管理局、普洱边境管理支队、江城边境管理大队或边防部队等名义冠名宣传。在用作酒店、宾馆、医院( (略) 机构)经营用途时,应优先保障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民警职工出差、轮勤轮休及医疗需要。租赁期内未征得*方书面同意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十二)承租方不得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需修建简易架构房屋,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修建,不得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修建,如因发生安全事故、政府部门对其处罚等所产生的责任完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十三)出租方提供承租方 2 个月房屋装修期,如承租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本年度内相应免除装修期房租。装修期间承租方正常缴纳水电费。
(十四)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使用需要(未达到合同期限,双方无过错)等急需收回房屋租赁权的情况,承租方应在*方规定时限内(一般为30个日历天)交回房屋使用权。如承租方在租赁房屋的土地上修建了其他简易结构建筑物,承租方应在30个日历天内按*方要求将其拆除,基本恢复成出租前状态,在限期内承租方未进行拆除的,由*方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拆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另外,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房屋向第三人转租。
(十五)原房屋用于单位内部加油站使用,截止目前已闲置6年(油井无实油),在此期间未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按照房屋招租公告,承租方需对油井、原加油机等存在安全隐患位置进行隔离、封存或拆除后才能进行使用,如未按*方要求完成隔离、封存或拆除的,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相关事故赔偿。
(十六)房屋租赁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冷暖气、网络、市政、环保、卫生、治安、物业服务费、房屋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以出租方名义缴纳的由承租方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二、报名须知
1、报名交款时间:**日至12月7日下午17时止(以银行存款到账时间为准)。
2、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有限制条件的除外。
3、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用电子化平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4、保证金缴纳帐户
账户: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7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支行
5、报名时竞买人须在网上客户端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组织:应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自然人:应提交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出具本人亲笔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单位均须盖上鲜章报名时一并提交上传,个人须加按手印报名一并提交上传)。
(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以上所需要的报名资料均使用CA数字证书在竞买人(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资料,上传资料格式要求为PDF格式或者页面规定的格式。
三、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1、凡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招租公告》的有关约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文件获取,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获取。
四、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必 (略) 公共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自行办理。
2、办理CA数字证书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流程进行上报相关资料。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 (略) 服务热线:010-*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 400-6727-666 CA服务监督电话:0871-*工作时间:8:30-11:30(上午)13:30-17:30(下午)
五、网络电子竞价时间及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时间:**日下午15时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注:竞买人未按规定时间按时参加网络电子竞价的,视为放弃竞价权。)
2、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买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1000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六、招租标的展示时间:**日至2日两天在招租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191 8790 0903、 联系人:高先生
七、其它竞买注意事项
1、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待补齐资料重新上传后,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请各竞买人(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招租,我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招租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竟买人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一旦报名参与竟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竞买人在进行竞价前应事先准备好电子竞价的相关软、硬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如:数字证书遗失、未安装驱动、泄密、停电、网络故障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4、成交价款支付时间:招租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公告发布途径
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步发布。
招租公司电话:*、座机:0879-*
此公告
(略)
**日
附件:相关附件可在系统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