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名称 | K2024-002( (略) 梅县区梅南镇良山石场变更矿区范围新增储量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 (挂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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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出让人名称 | (略) 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
矿种 | 建筑用花岗岩 |
出让年限 | 15.00 |
面积 | 0.* |
地理位置 | (略) 梅县区梅南镇轩外村 |
(略)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梅市公资矿字〔2024〕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粤国土资地勘发〔2012〕14号)、《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梅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梅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 采矿权 名称 | 矿区 位置 | 开采 标高 | 开采 方式 | 矿区 面积 | 资源储量 | 生产 规模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K2024-002 | (略) 梅县区梅南镇良山石场变更矿区范围新增储量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 | (略) 梅县区梅南镇轩外村 | +263米至+85米 | 露天 开采 | 0.7929平方公里 | 本次出让范围未有偿处置可采资源储量:2775.*立方米,其中建筑用花岗岩1661.*立方米,中风化花岗岩1114.*立方米。 | *立方米/年 | 15年 | 5566.*元 | 5566.*元 | 10 万元 |
注:1、表中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y):(1)*.412,*.712;(2)*.880,*.860;(3)*.880,*.860;(4)*.880,*.860;(5)*.880,*.860;(6)*.880,*.860;(7)*.919,*.957;(8)*.242,*.621;(9)*.954,*.569;(10)*.745,*.981;(11)*.519,*.024;(12)*.919,*.957;(13)*.919,*.957;(14)*.481,*.365;(15)*.702,*.655;(16)*.739,*.754;(17)*.386,*.177;(18)*.798,*.179;(19)*.092,*.815;(20)*.012,*.000;(21)*.587,*.424;(22)*.173,*.759;(23)*.040,*.890;(24)*.880,*.860;(25)*.438,*.342;(26)*.155,*.413;(27)*.719,*.383;(28)*.014,*.253;(29)*.604,*.538;(30)*.570,*.645;(31)*.293,*.629;(32)*.907,*.083;(33)*.107,*.661;(34)*.408,*.735。3、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编号*)。 |
二、采矿权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 (略) 上公开挂牌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必须达到如下资质条件: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采矿权申请人是指符合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二)竞买人须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能力。
(三)竞买人只能单独竞买,不能以合作、企业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买。
(四)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五)竞买人若发生《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将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12日16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12日16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4日9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6月14日9时起。
(六)挂牌地点:广 (略) ( (略) )。
五、挂牌出让文件的获取途径和竞买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登录 “广 (略) ”(http://**-portal/#/44/index)切换“ (略) ”,在首页“交易系统”栏目选择“ (略) 公 (略) ”(土矿、产权系统登录)通 (略) 登录后选择“梅州矿业权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有关交易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 (略) 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如有需要可 (略) (略) 土地矿产交易部查阅挂牌出让文件外的其他相关备查资料)。
竞买申 (略) 上申请(报名)时 (略) 上交易系统,通过系统填写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后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6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 (略) 上挂牌(网上报价)时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将 (略) 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 (略) (略) 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指南栏目“土地矿业”处下载。
六、资格审查
本 (略) 上挂牌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申请竞买并缴纳了足额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 (略) 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应在挂牌(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 (略) 上交易系统按《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风险提示和特别约定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 (略) 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 (略) 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拟对采矿权出让所 (略) 梅县区金贝建材厂梅南良山石场 (略) 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HJHX-PG-2023-GD0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的评估值为*.02元。 (略) 梅县区金贝建材厂梅南良山石场原矿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是原采矿权人独占财产,如采矿权被第三人竞得,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后15日内与原采矿权人办理交割手续,原采矿权人在和竞得人交割固定资产手续后,必须15日内完成撤场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可向原采矿权人了解矿区内资产的具体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和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原采矿权人 (略) 梅县区金贝建材厂梅南良山石 (略) 场价值由于具有动态性,如采矿权被第三人竞得,竞得人与原采矿权人对 (略) 场价值在参考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的评估价值仍不能协商一致的,须由竞得人和原采矿权人共同委托,以矿业权交割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和原采矿权人在竞得后60日内办理完成交割手续。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 (略) 上交易前,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详见出让须知)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绑定数字证书或携带相关资料 (略) (略) 二楼注册登记和证书激活后, (略) 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
(二)本 (略) 上挂牌出 (略) 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 (略) 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考虑到跨行转账、异地转账及银行保证金到账系统报文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至少提前1天缴纳。
(四)竞得人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结果短信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业务区窗口签订领取《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挂牌成交后,采矿权竞得人应与交易中心签订《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回,并视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采矿权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申请《采矿许可证》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土地复垦费,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义务。
九、异议处理方式
申请人对本次矿业权出让有任何异议,可在公告公示期间直接向出让人书面提出。
十、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 钟先生
(二)交易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彬芳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53--* 余女士 张先生 0753—* 詹女士 沈女士
(三)服务热线
1、GD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
2、SZ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3-*
(略) 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