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劳务公告
1、项目名称:重庆现代 (略) 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永川区中心城区东南侧,高新区凤凰湖工业园东北侧
序号 | 使用性质 | 公共建筑 | 层高 | 7/5/4/3.6m | 备注 |
1 | 建筑面积 | *.16㎡ | 结构类型 | 框架结构 | |
2 | 建筑高度 | 41.7m | |||
3 | 地上层数/地下 | 7/-1 |
3、质量标准: 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达到“巴渝杯优质工程”要求
4、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2月1日-2023年6月60日
5、付款方式:建设单位按总包合同约定付款的前提下,*方在完成本月进度计划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方可申报劳务报酬。*方在次月25日至第三月5日前向*方支付完成工程量劳务报酬的80%,工人的工资经*方书面同意后或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方或者项目总包方代为发放, 从应付*方的劳务报酬中等额扣除,以后依此类推。经*方内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劳务报酬的85%。如因*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月进度计划完成约定的相应工程内容,则*方应延后申报劳务报酬直到*方按计划完成为止。同时*方应向*方支付由于拖延工期所应承担的违约金。若*方就本合同约定工程累计延误达二十天,*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方向*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方仍可追索*方超出部分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方承担。*方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由*方向*方项目部递交分包结算书,所有结算依据均以书面依据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依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分包工程结算完毕后支付到结算款的9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六个月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变更或签证带来增减项,应及时签订变更联系单,单项变更不超过合同额10%,不计入劳务报酬的进度付款并在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单项变更超过合同额10%,超出部分执行原合同付款条款)。
6、其他:土建劳务包含钢筋工程劳务、模板工程劳务、混凝土工程劳务、脚手架工程劳务。
7、报名方法:
报名网址:http://**
方法一:在电脑端登*账号,点击“投标”、“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方法二:在微信公众号,直接点击消息可直接报名。
8、线上报价方式(报价阶段):在电脑端登*账号,点击“投标”、“在线投标报价”。
9、联系方式:
项目部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 *
区域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采系统服务电话:022-*-8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