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4月22日全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 (略) 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滁州市和明光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防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命安全,维护 (略) 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 (略)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略) 党组成员
成 员: (略) 社会事务股股长
(略) 社会事务办主任
梁振宇 (略)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略) 团工委副书记(负责民政事务)
王绪林 (略) 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正云 桥头镇民政办负责人
黄永林 古沛镇民政办负责人
程晨自来桥镇民政办负责人
阚吴忌涧溪镇民政办负责人
曹鹏石坝镇民政办负责人
付鑫杰泊岗乡民政办负责人
王 杰 三界镇民政办负责人
高自成女山湖镇民政办负责人
张晟苏巷镇民政办负责人
赵 *** 贤张八岭镇民政办负责人
范新旗管店镇民政办负责人
冯予潘村镇民政办负责人
张星柳巷镇残联负责人(负责民政事务)
领导小组办公 (略) ,陈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
三、工作目标
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护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所有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为监管,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全面清查并消除下水游泳等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防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溺水事件困难家庭,依程序纳入救助范围。
(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充分认识抓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值班制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对辖区内水域警示标志进全面清查,对尚未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设立安全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做好预防。
(三)广泛开展宣传。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要重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防溺水宣传教育指导,充分利用村(居)务公开栏,加强防溺水工作的宣传;要通过印发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到位率和覆盖率,切实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防溺水意识。同时,要积极宣传有关救助政策,确保事故发生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
四、工作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确保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略) 民政办负责人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明光市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民事〔2022〕 (略) )落实相关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略)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