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请求对广宁县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0〕368号)规定, (略) 水利局对广宁县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报来的广宁县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5-*-04-01-*)初步设计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溢洪道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标准按100年一遇设计,按1000年一遇校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对坝体防渗面板及垫层采用灌浆加固;(二)对溢洪道接缝渗流区域底板进行灌浆处理;(三)拆除重建溢洪道、引水隧洞启闭室上部结构,并更换溢洪道弧形闸门、溢洪道启闭机及引水隧洞启闭机;(四)重建大坝量水堰;(五) (略) 改建 (略) ;(六)上游库尾清淤及下游河道清淤疏浚;(七)重建管理用房;(八)完善水库枢纽信息化设施等。
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341.*元(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为4170.*元,建设征地补偿费用48.*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94.*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用27.*元。资金来源:项目所需资金由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四、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2)。
五、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
附件:1.广宁县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汇总表
2.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