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之家 (略)
股东出资催缴函
陕西居之家 (略) 股东马远方、张铁锤:
(略) (略) 于2024年9月13日作出(2024)陕01破申8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居之家 (略) (以下简称“居之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12日指定陕西仁和万国律师 (略) 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取的工商档案显示,居之家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8日,马远方、 (略) 股东。其中马远方认缴9,000,000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2058年12月31日;张铁锤认缴1,000,000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2058年12月31日。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你方尚未完成认缴出资比例对应出资额的实缴行为。
居之家公司 (略) (略) 受理破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略) 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依法通知如下:请你方于2025年1月7日前和管理人联系并缴纳应缴出资款9,950,000元,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你方承担。
特此函告
陕西居之家 (略) 破产管理人
2024年12月31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