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委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仲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按照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派,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二)协助专职仲裁员参与典型疑难案件调解;
(三)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四)应邀参与涉仲裁信访化解等纠纷化解工作。
二、招募计划
计划招募特邀调解员20人。
三、招募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略) 线、方针和政策,拥护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调解事业,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文化水平、法律知识和身体条件;
4.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募: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政法工作者;
(2)人民陪审员、劳动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劳动法规专家学者、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士。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撤销的;
7.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管理的;
8.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
9.调解员所属单位不同意调解员参与招募的;
10.其他不宜从事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工作情形的。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略) 上投送简历的方式,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内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格式),*@*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特邀调解员申请表》扫描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四)审查和考察
报名期限届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确定入选人员。
(五)培训与聘任
入选人员经培训合格,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颁发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聘书,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管理。
五、任期
特邀调解员任期为1年,经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连任。任期内,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特邀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派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聘任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尽职守,严格遵守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特邀调解员严重违反管理制度,或者发生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况时,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解除聘任。
六、报酬待遇
特邀调解员为公益性质,无相应物质待遇,根据特邀调解员相关考评规定进行精神奖励。
七、工作要求
特邀调解员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其他
未尽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余朝阳,023-*、023-*。
附件:《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特邀调解员申请表》
(略) 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