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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二)设计 已由 曲周县发 (略) 以 曲招核【202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曲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曲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二)设计
2.1.2 建设地点:曲周县境内
2.1.3 建设规模: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二)占地面积*平方米。拟建设5栋18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住宅建筑面积*.08㎡、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13.09 ㎡、配套建筑面积747.62㎡、换热站出地面楼梯300㎡),地下总建筑面积*.86㎡(负一层配套365.67㎡、负一层商业2900.12 ㎡、储藏间面积4538.13㎡、车库建筑面积9203.94 ㎡),容积率2.384,建筑密度18.15%,绿地率30%,建成后容纳468户居民。
2.1.4 服务周期:质保期结束
2.1.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二)初步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内容(设计总包,因工程需要经招标人同意以上内容如有不再设计的项目,合同价不变)。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设计*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9 00:00:00 至 2024-11-0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8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招标 (略) 上发布。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谦受益 (略) 联系人:刘小腾 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曲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0-* 电子邮箱: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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