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略) 年产*吨轻烧氧化镁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略) 年产*吨轻烧氧化镁建设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2〕69号 |
2 | 鞍山紫竹 (略) 机加智慧车间扩建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2〕70号 |
3 | 三峡新能源鞍山岫岩200MW风电场工程 | 鞍行审批复环〔2022〕71号 |
4 | 三峡新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2〕72号 |
5 | (略) 英落镇西洋9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2〕73号 |
6 | (略) 城市综合提升项目-调军台桥更新工程 | 鞍行审批复环〔2022〕74号 |
环评批复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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