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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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高唐县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 (略)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冯庄村北298米。 | 聊 (略) | 山东民通 (略) | 工程拟建设220kV主变1×240MVA,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户外GIS,220kV出线1回,无功补偿2组±26Mvar。储能建设规模200MW/400MWh,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配置40套5MW/10.03MWh储能单元,每单元配置2×5.015MWh电池舱和1×5MWPCS预制舱。工程估算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13%。 | 1、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升压站内的开关操作、高压线以及电气设备附近,因高电压、大电流而产生较强的电、磁场;(2)主变压器运行时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3)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4)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升压站使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蓄电池退运时产生废旧蓄电池,在设备事故或检修时,有可能造成变压器油泄漏。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在升压站选址时,已充分考虑了当地规划和周边环境要求,升压站尽量避开村庄等环境保护目标,减少了工程的环境影响。(2)在设备招标时,对主变等高噪声设备有噪声级的要求,主变等噪声源强不大于80dB(A);合理布置主变等设备,利用距离衰减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3)在运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少,站内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4)废旧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5)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 3.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 (略) 。 4.项目投运后,在落实好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下,其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