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南浔镇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计家兜村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本发包项目南浔区南浔镇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计家兜村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本次发包项目业主为 (略) 南浔区南浔镇计家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建通 (略) ),发包监督小组为 (略) 南浔区南浔镇计家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监督小组。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公开发包。项目编号为 *-015。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本工程为南浔区南浔镇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计家兜村。本项目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修缮渠道H70排灌两用渠(按维修率20%计)1291m;修缮、砖头压顶加高H70灌渠(按维修率20%计)1185m;新建H80灌渠285m;新建H70排灌两用渠269m;新建H80排灌两用渠92m;新建1.5m多孔板大排渠1211m;新建蓄水池护岸150m;Φ15放水涵管80处;新建D500穿路涵管40m;新建分水窨井5座;新建过渠桥14处;新建下田埠(不含涵管)3处;新建下田埠(过渠,下埋D500有筋涵管)4处;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机耕路(2.5m水泥路面)886m;其他工程:土壤改良500.6145亩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基本建设投资约152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外企业须在“ (略) (略) 场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3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2、本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包企业。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略) 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发包文件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 (略) 限额发包平台-水利-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审核电话:0572-*;CA锁办理:http://**-0bd8-4140-a371-a0ba*a&CategoryNum=*。
4.4、本项目发包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5、潜在竞包人对发包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6月15日。发包人将于2023年6月1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竞包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竞包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包失败的,责任自负。
5. 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09时3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之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略) 限额以下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竞包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限额发包平台http://**; (略) 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 (略) 南浔区南浔镇计家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镇计家兜村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2-*
代理机构:浙江建通 (略)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镇泰安西路282号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72-*
发包监督小组: (略) 南浔区南浔镇计家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监督小组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镇计家兜村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72-*
8.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 话:*
联系人:徐振峰(国泰) 电 话:*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发包人、竞包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竞包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竞包文件在线解密、竞包人在线质疑、发包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竞包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外企业须在“ (略) (略) 场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发包人在定标前对拟承包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
3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 (略) 场限制竞包。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竞包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 (略) 场限制竞包。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5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 (略) 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1 | 竞包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略) 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2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 (略) (略)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 (略) (略) 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代理人。 |
4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竞包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注: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
5 | 本工程拒绝竞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发竞包)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竞包)、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承包)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竞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