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略) 域
(略) 域 | 新安镇/刘厂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略) (略) 新安镇刘厂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略) 新安镇刘厂庄村210.3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经民主决策表决通过,新安镇刘厂村土地对社会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对象:面向社会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发包方: (略) (略) 新安镇刘厂庄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方);承包方(以下简称*方)。 三、发包标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名称 : (略) (略) 新安镇刘厂村村集体集体土地。 (二)标的面积 : 210.3亩,不再丈量(不含坟头面积)。 (三)坐落位置、四至: 1号地:东邻埝北小渠为界、北邻村庄、西邻刘 (略) 、南邻斗渠,共168.3亩; 2号地:东邻八间地界、北邻斗渠、西邻张家庄地界、南邻八间渠界,共42亩; (四)其他描述(水、电、路、地上设施等情况):电源、电力设备、电费费用由*方自己承担;且*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由*方自己解决。 四、发包期限:自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7年10月11日止。承包期限为3年。 五、发包土地用途:该承包地作为种植粮食作物用地使用。不得违规违法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土地。 六、发包底价: 900元/亩/年,上浮阶梯价10元/亩/年。 七、承包费缴纳方式: 分期付款: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承包费,2025年9月30日前交清第二年承包费,2026年9月30日前交清第三年承包费, 八、发包方式:网络竞价。若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价格不得低于标底价格。若第一轮竞价失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组 (略) 络竞价;若第二轮竞价失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商议后再组织竞价。 九、发包确认: 竞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本次发包土地的承包方。 十、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http://**或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一、发包时间地点 发包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发包地点:网络竞价(异地)在家中 (略) 络环境的电脑上即可进行。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缴纳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十二、其中竞买人为个人的,采用电汇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十三、其它事宜 1、承包期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方的管理和监督。 2、在承包期内,现有的农户土地190.74亩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归 农户 所有,机动地 19.56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归 *方 所有。 3、在承包期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承包期内,*方不保水源,电力设备,电源及电费由*方自行负责解决。 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青苗损失补偿归*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方所有。是属于*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方所有,是属于*方的地上物归*方所有。 6.*方不得在承包地上建设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且*方必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支付。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方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方经营期间与个人发生纠纷,*方只负责调解。 7.*方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8.*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方不许取土、卖土,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方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方 (略) 沟渠*方有使用权。 9.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方搞粮食种植,不准植树、种藕、挖坑、秸秆焚烧、私搭乱建等和对土地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方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方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价保证金,作为竞价押金,竞价者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承包费。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方所有,*方有权另行发包。竞价未成功者,竞价保证金全部退回。 11.*方须将所承包地内农作物及秸秆清理干净并于2027年10月11日前,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交付*方,否则*方有权要求*方进行清理,相关的所有费用损失由*方负责。如果不清理,*方将扣除风险保障金。 12.承包期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焚烧秸秆情况属于违约,每次向*方缴纳违约金3000元,*方可解除合同,并不退还风险保障金,因*方违法焚烧秸秆导致的政 (略) 罚,由*方负担。 13.承包期内,遇镇、村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绿化等占地,*方无条件服从。 14.如果*方未经*方同意再次分租、转租、分包、转包土地,*方有权解除与*方签订的合同,收回土地,承包费、风险保障金不退,且出现其他问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方有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需向*方提出书面申请,*方召开两委会进行商议,同意之后出具相关证明,并向上级部门备案,方可进行分租、转租、分包、转包,且第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原*方与*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如第三方违约,*方有权解除与*方签订的合同,收回土地,且不退承包费及风险保障金。 15.此地块后续土地平整工作需*方自行负责,费用由*方担负。 16.*方若需投保农业保险,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 17.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不再丈量。 18.竞价保证金*元,风险保障金2000元。 19.承包期内,为防止污染,*方要将农药废弃包装物及时清理回收。否则,不退风险保障金。 20.*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金,如若逾期,视为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风险保障金,且有权将该地块另行发包。 21.*方必须缴纳合同履约风险保障金。合同期满,*方遵守合同条款,*方将风险保障金无息返还*方。如遇违约,风险保障金不退。 22.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评估费等由*方承担。 十三、本公告相关内容由*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