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基层所队综合指挥室LED屏幕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项目(二次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投影仪 | ||
采购单位 |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昌江黎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7: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符警官/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
项目概况
采购基层所队综合指挥室LED屏幕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D-2024-089R
项目名称:采购基层所队综合指挥室LED屏幕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采购基层所队综合指挥室LED屏幕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项目(二次采购),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并通过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方式:现场购买,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 (略)
2、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 (略) 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补充申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符警官/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联系方式: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