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危险废物库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库房项目
建设地址:格 (略) 危险废物库房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 (略) 格 (略) 厂区内储水罐南侧、 (略) 北侧的空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在 (略) 内配套建设一座危险废物库房,划分为5个储存间,分别存放酸碱废液、化工废试剂瓶、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废油漆桶、浮选药剂沾染物以及十八胺编织袋,总占地面积为939.36m2,其中,1#危险废物储存间占地面积为187.872m2,主要存放废铅蓄电池、废机油,中间以墙 (略) ;2#危险废物储存间占地面积为187.872m2,主要存放废机油桶;3#危险废物储存间占地面积为187.872m2,主要存放酸碱废液、化工废试剂瓶放置在东侧,废油漆、废油漆桶及浮选药剂沾染物放置在库房西侧,中间以墙 (略) ;4#危险废物储存间占地面积为187.872m2,主要存放十八胺编织袋;5#危险废物储存间占地面积为187.872m2,作为预留储存间。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格 (略)
单位地址:青海省海 (略) (略) 15-02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邮箱:*@*q.com
三、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1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