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请各竞租人参拍前务必实地详尽勘察了解,一经竞价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各竞租人谨慎竞价。
2.公告、须知中提及的江苏 (略) 为阿里资产 (略) 运营商,亦为 (略) 、南京中 (略) 全权委托的合作单位。
南京中 (略) 将于2024年3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3月25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汉中 (略) 2号临街商铺(约98.03平方米)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物:
(略) 汉中 (略) 2号临街商铺(约98.03平方米)公开招租,租赁使用期限为5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标的物为国有资产租赁权竞价招租, (略) 络司法拍卖。
2.本标的物有产权证,租赁标的物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本标的物为临街商铺,门前人行道前面有公共设施花坛,如有介意请慎拍。
4.本标的物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禁止用于汽车保养维修服务等行业的经营;禁止使用明火,并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承租人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违规住宿,禁止擅自转租。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按承租人违约处理。
5.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进行分割转租。
6.竞租人在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经营执照等事宜。
7.租赁期限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5年。
三、起拍价:¥*.00元/年,加价幅度:¥ *整或整倍数。
四、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价收取保证金:¥*.00元。
1.竞租人应于竞买 (略) 和支付宝上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已有实名账号的竞租人无需重新注册)。凡参加竞拍的竞租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租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2.竞价结束后,待本标的物竞得者(承租人)交纳软件服务费后,承租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南京中 (略) 指定银行账户。其他竞租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 (略) 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 (略) ,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本次招租只针对摄影服务行业类的商业企业,注册资本*(含)以上有稳定经营场 (略) 。(承租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用于非法金融活动、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
2.经营场地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能够按时交纳租金和支付各项费用,服从安全管理;不需要提供车位、卫生间公共设施等。
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线下报名资质审核截止至2024年3月16日17时竞拍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至南京中 (略) 提交上述资料并通过审核取得报名许可。(南京中 (略) 联系人:沈莉,联系电话:*,地址: (略) 鼓楼 (略) 18号中海广场A座12楼)。
线上报名条件:
线上报名资质审核截止至2024年3月24日10时(竞拍开始前24小时)竞拍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并上传报名许可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竞拍。
资格审核方为南京中 (略) ,请竞买方自行关注短信或在登录状态下查看标的物页面获知审核是否通过,由此错过提交报名时间自行负责。
3.竞拍成功后,竞租人与南京中 (略) 签订5年《房屋租赁合同》。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南京中 (略) 联系(联系人:沈莉,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汉中 (略) 2号; (略) 运营联系电话:*)。
八、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价成交后, 承 (略) 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南京中 (略) (地址: (略) 汉中 (略) 2号)与招租方签订《竞价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招租方要求支付首次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次的租金(扣除交易保证金后余额)汇入招租方的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南京中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59)。
2.承租人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租方的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南京中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59),待租赁到期招租方核实无任何欠费、纠纷后无息退还。
租赁期间租金不变,按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应提前30天向招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九、平台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网络竞价佣金):
1.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成交日起7个工 (略) 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如因承租 (略) 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而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软件服务费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价成功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承租人通过线上提示完成相关费用支付。
3.综合服务费(网络竞价佣金)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价成功后,在限定时间内将综合服务费(本次竞价按成交价的1%收取综合服务费)打款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苏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南通星湖支行)。
十、竞价成功后,有关租赁标的交割事项按《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方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略) 、南京中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标的物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竞价。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承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经营业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承租人应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卫生和消防许可的一切必要手续,相关费用和结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方概不负责,租金不受承租人能否办妥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而改变。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房屋租赁合同》。
联系方式:南京中 (略)
联 系 人 :沈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汉中 (略) 2号
联系方式: (略) 运营
联 系 人 :庄女士
联系电话:*
南京中 (略)
2024年3月12日
竞买须知
南京中 (略) 将于2024年3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3月25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汉中 (略) 2号临街商铺(约98.03平方米)进行公开招租,现 (略) 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租人: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租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标的物: (略) 汉中 (略) 2号临街商铺(约98.03平方米)公开招租,租赁使用期限为5年;起拍价:¥*.00元/年;竞价保证金:¥*.00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整或整倍数。
租赁期间租金按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应提前30天向招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竞价时间:2024年3月25日10时起至2024年3月25日11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 (略) 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2. 承 (略) 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章)到南京中 (略) (地址: (略) 汉中 (略) 2号)签署《竞价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时间以招租方通知为准)。
3.承租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成交款(含平台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或逾期未签署《竞价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承租人自动放弃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归招租方所有, (略) 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略) 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则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有权追究违约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有权重新组织拍卖,重新拍卖时,原承租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4.合格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租赁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租赁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南京中 (略)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5.补充说明:
(1)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 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需通过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 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如发生意外事故影响他人财产、人身安全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各类安全或环保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承担所有责任。
(4) 租赁合同一旦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前或解除合同后十五日内无条件撤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 在租赁期内, (略) 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招租方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将提前20天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且无任何补偿。
6.资产租赁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南京中 (略) 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出租: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租赁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由南京中 (略) 负责解释,请竞租人向南京中 (略) 咨询。
联系方式:南京中 (略)
联 系 人 :沈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汉中 (略) 2号
联系方式: (略) 运营
联 系 人 :庄女士
联系电话:*
南京中 (略)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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