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 贺兰县城规划区内、 (略) 北侧(贺兰县宣传文化中心) 地上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4-75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9月1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27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贺兰县城规划区内、 (略) 北侧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对贺兰县城规划区内、 (略) 北侧(贺兰县宣传文化中心) 地上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 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贺兰县财政局 | ||||||||
注册地(住所) | 贺 (略) 7号 | |||||||||
法人代表 | 桂韶华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位于贺兰县城规划区内、 (略) 北侧(贺兰县宣传文化中心) 地上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591㎡,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本次拍卖价格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房屋建面积为7843.86㎡,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3层,房屋所在层数1-3层,用途为文化设施,建成于2010年。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仁达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2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3113.*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 | |||||||||
评估机构 | 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9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694.*元(国有建设划拨用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3807.*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标的物产权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 4、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5、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并追偿相应的违约责任。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拍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拍卖价格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成交后办理过户需变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缴纳。具体用途及出让年限以办证时的设定为准。 7、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拍卖之前的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之后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9、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9月27日17时前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 (略) | |||||||||
开户行 | 农行银川金凤支行 | |||||||||
交纳账号 | *54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5日 | |||||||||
展示地点 | 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 | |||||||||
拍卖时间 | 2024年9月29日10:00时 | |||||||||
(略) 址 | http://**( (略) )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略) 、宁夏回 (略) 网站、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 静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