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16:10:04阅读次数:32
竞价项目名称: | 2023年区委政法委空调采购 | 竞价项目编号: | 宜叙采竞【2023】13号 |
公告标题: | (略) 叙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成交供应商放弃2023年区委政法委空调采购项目的处理意见 | 采购人地址: | (略) 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155号 |
说明: | 区委政法委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区委政法委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宜叙采竞〔2023〕13号,采购计划编号*00712〔2023〕00047号,采购预算6.16万元,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于2023年4月1 (略) 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平台提交了采购公告,公告要求发出成交通知书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安装。该采购项目通过供应商报价,于2023年4月18日确认采购结果,4月19日确定四川 (略) 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5.85万元,同时通知四川 (略) 按公告时间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四川 (略) 因为自身无法正常供货,于2023年4月27日明确自愿放弃2023年区委政法委空调采购项目,同时出具《关于放弃区委政法委空调采购项目(宜叙采竞〔2023〕13号)成交的函》。综上,因成交供应商四川 (略) 在公告时间内未同我单位签合同,并明确提出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为此,为加快空调采购进度,我单位决定顺延选择成交候选人名单上第二名 (略) 为成交供应商( (略) 竞价金额为6.07万元)。 | ||
更正文件: | 叙州政法〔2023〕52号四川 (略) 放弃空调采购项目成交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