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平 自然资告字 〔 2022 〕 013 号
经平原县人民政府批准 ,平原县自然资源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面 积 (㎡) |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 2 GY- 017 | (略) 以北, (略) 以西 | * | 工业用地 | 50 | ≥ 1.0 | ≤ 15% | ≥ 40 % | 620.94 | 620.94 |
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 仅 可单独申请, 不 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略) (略) (略) (网址 http://**), (略) 公共 (略) ——政策法规——土地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 (略) 公共 (略) ——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 CA 数字认证证书手续; 2 .竞买人通过 CA 数字认证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3 .竞 (略) 上竞买申请; 4 .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 5 . (略) (略) 上限时竞价; 6 .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平原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3日,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资格的确认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3日16 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略) 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 2022年8月23日16时 。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内进入业务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 2022年8月16日9 时 00分,截止时间为:
2022GY-017号地块: 2022年8月25日15时0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 (略) 上限时竞价的, (略) 上限时竞价, (略) 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平原县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办理地点: (略) (略) 16 (略) (略) 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办理诚信入库咨询电话: 0534-*
办理 CA证书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0534-* *
保证金窗口电话: *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 *
2.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平原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后审。
3.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平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进行咨询。
4. 以上 1宗地采取“标准地”供地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其中:2022GY-017拟用于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 。 具体控制指标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元 / 亩。
单位能耗控制指标: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单位产值能耗限额为 0.886 吨标准煤 /万元 。
空间准入标准: 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 平原 经济开发区(单元)、平原化工产业园区(单元) 环境准入要求 。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废气执行 相关 国家 标准 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 / 2376 — 2019) 等山东省相关行业标准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 2008)标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 — 2001);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 2001)及其修改单 。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 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 2002)Ⅴ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2017)Ⅲ类标准 ;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 2008)Ⅱ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 2018)相关标准 。
行业准入标准: 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地方准入要求 。
亩均税收标准: ≥ 20 万元 / 亩 。
土地出让完成后,平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 “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并做好监管工作。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 0534-*
地 址:平原县平安西大街 708号
平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