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自然资规告字〔2024〕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自然资 (略) 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4-100 | (略) 北侧、西城街东侧 | * (约21.46亩)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0.8 | 24 | ≤35% | ≥35% | 50 | 800 | 220 |
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3日前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二、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除外)。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付款方式: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公示结束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需按成交价款的3%缴纳契税。
四、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交付土地。
五、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 (略) 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增幅加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开竣工时间:接受宗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七、本次挂牌公告时限为20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24日)。挂牌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5日,挂牌地点设 (略) ,有意向竞买者可索取出让地块的详细文件资料。
八、竞买申请:有意向竞买者可于2024年12月3日16时前 (略)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单位竞买须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全部交 (略) 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6时。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2024年12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转入现场竞价的,竞得人需按规定支付挂牌主持机构佣金,佣金支付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十、报名时间:公告日—2024年12月3日下午16时。
咨询地点: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凤阳县自然资 (略) 二楼)、 (略) 。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略)
(0550)*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0550)* 李凯
开户单位: (略)
开户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 号:*5566
开户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 号:*
开户行:安徽凤阳农村 (略) 新城支行
账 户:**
凤阳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5日
- 提交申请凤阳县自然资 (略) (凤 (略) )业务提交2024/11/05 16:43:110天0小时1分4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4/11/05 16:49:420天0小时7分3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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