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SZS)(略) | 项目名称: | 平罗县2024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
分包名称: | 平罗县2024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三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略).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CMA证书完整附表,附表应包含所投标段的所有检测方法、监测项目;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10(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小数位后实行四舍五入) |
2 |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 | 8.00 |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结果专报机制、档案管理机制、疫情防控措施应对 (略) 置机制等内容。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得8 分;内容基本涵盖,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5分;内容欠全面,可操作性较弱,得2分;其他不得分。 |
3 | 投标人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统计及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的能力 | 8.00 |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中体现投标人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统计及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的能力:方案详尽、准确、佐证充分的得 8 分;方案内容基本提及,佐证较充分,得 5 分;方案内容提及,但其佐证性、准确性较弱 ,得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4 | 投标人服务方案中的样品接收和检验措施 | 8.00 | 投标人服务方案中的样品接收和检验措施:有科学合理的样品接收措施,能够保证检验样品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并按规定接收,有利于保障检验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安排合理、技术力量合理,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 8 分; 有相对科学合理的样品接收措施,能够基本保证检验样品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技术力量较合理,基本能够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 5 分; 检验样品能在一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技术力量基本能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5 | 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样品等信息内容 | 3.00 | 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样品等信息,需要时积 (略) 理异议复检等相关服务并具备相应措施的,得3分;有相应措施,但是积 (略) 理的服务措施不详细、不具体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机制 | 3.00 | 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机制并具备相应措施的,得 3 分;措施不具体,不完备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应急响应方案 | 5.00 | 提供应急响应方案且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得 5分;提供应急响应方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 3 分;提供应急响应方案,但可操作性差,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售后服务 | 15.00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队(略)能力提升培训等售后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的,得15 分; 售后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具体,实施方案较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得 10 分; 售后服务承诺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售后服务内容不够详细具体,实施方案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不够及时的,得 5 分; 不提供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
9 | 检测人员配置情况 | 10.00 | 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及工作流程各环节需要:包括组成人员的概况、职能分工。 1.所承担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具有8 年(含8年)以上检验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3 分; 2.投标人配备的检测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每提供一人份,得2分;投标人配备的检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每提供一人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7分。 以上1、2 需提供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其他职称证明官方文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检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注:上述证明材料需在电子投标文件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10 | 企业业绩 | 5.00 | 自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 1 分,得分加满 5 分为止。(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件为准。) |
11 | 企业技术能力及实验室能力验证 | 10.00 | (1)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覆盖营养成分、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毒素、微生物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得 7 分,每缺少一项减 1 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能力验证报告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2)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同级别或者以上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 获得不少于 30 项满意结果的,得 3 分; 获得不少于 20 项满意结果的,得 2 分; 获得不少于 10 项满意结果的,得 1 分。 (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供能力验证报告和证明结果满意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具备上述能力或未提供有效证明 |
12 | 实验室设备情况 | 10.00 | 因项目任务量大、时限短,抽检监测品类众多,投标人须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数量多者为优: 1.气质联用仪; 2.液质联用仪; 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4.液相色谱仪; 5.气相色谱仪; 6.原子吸收光谱仪一体机或分体机; 7.离子色谱仪; 8.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 投标人具有以上 8 种设备各一台得 5分。以上设备每多1台加1分,最高加5分(设备均为投标人自有,电子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应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必须为投标人,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
13 | 实验室条件 | 5.00 | 实验室须具备足够容积的冷库或含冰箱、冰柜,能满足大量冷藏和冷冻样品的储存要求。冷库或冰箱、冰柜容积在 20 立方米及以上得 5 分,容积在10(含)-20(不含)立方米得 3 分;10 立方米以下得1分(电子投标文件附现场图片,冷库须提供建造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冰箱冰柜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