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700.09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0万元,占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
1 | 民丰县光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267.13 | 合同名称:民丰县光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11N*01 |
2 | 民丰县殡仪馆及配套设施(二期)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 400.68 | 合同名称:民丰县殡仪馆及配套设施(二期)合同 合同编号:11N*01 合同名称:民丰县殡仪馆及配套设施(二期)合同 合同编号:11N*02 |
3 | 光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32.28 | 合同名称:光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11N* |
部门(单位)名称: 民丰县民政局
日期: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