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 (略) 拟对《凤台县 (略) 新型环保材料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 (略) 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新型环保材料加工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凤台县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凤台县 (略) (略) 凤台县新集镇大庄村,项目拟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 (略) 现有车间内购置安装一条再生骨料清洗生产线,用于清洗现有再生骨料产品,新增购置安装一套免烧砖系统形成一条免烧砖生产线,利用清洗后生产的(略)吨再生骨料产品生产免烧砖,并配套建设环保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清洗再生骨料原材料建筑垃圾等共计(略)t、年产免烧砖(略)片的生产能力。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404-(略)-04-02-(略)。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呼吸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再生骨料喂料输送粉尘等。项目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由一套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仓顶配套仓顶袋式 (略) 理后由仓顶排气口无组织排放。项目搅拌粉尘、再生骨料喂料输送粉尘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筒仓呼吸粉尘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清掏;养护用水、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 (略) 理后回用于原料喷淋降尘、地面及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 (略) 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并在运营 (略) 置单位。一般固 (略) 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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