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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D(招)-*)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地方业务经费 *.00 元,招标人为嵩县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项目地 (略) 嵩
县,工程施工内容为室内原吊顶、地砖和墙砖拆除后重新装修,外墙喷涂外墙乳胶漆,室内
安装护墙板、踢脚线,厨房新建排水沟,餐厅屋顶刷防水涂料,室内电路改造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
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 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 (略) 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
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
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
自拟);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4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
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
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
业基本信息。
5、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嵩县凯顺大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嵩县凯顺大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嵩县凯顺大酒店三楼会议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RD(招)-*
2、项目名称: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嵩县大队田湖消防救援站餐厅及厨房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洛阳
市嵩县,工程施工内容为室内原吊顶、地砖和墙砖拆除后重新装修,外墙喷涂外墙乳胶漆,
室内安装护墙板、踢脚线,厨房新建排水沟,餐厅屋顶刷防水涂料,室内电路改造等工程。
5.2 工程地点:嵩县
5.3 资金来源:地方业务经费
5.4 工期:30 日历天
5.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目标
5.8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
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9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10 包段划分:共一个包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
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 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 (略) 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
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
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
拟);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4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
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
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
业基本信息。
5、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3 月 0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嵩县凯顺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委
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4 年 03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嵩县凯顺大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3 月 01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嵩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嵩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 1602 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
邮 箱:*@*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
2024 年 02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嵩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 1602 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