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5-2027年保安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询比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2027年保安服务。
2.最高限价: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元/年,三年服务费合计最高限价为*元。
3.具体内容: (略) (略) (略) (略) 金佛大道143号办公楼所属范围的7×24小时门卫、重点场所守护、巡逻等秩序维护服务,对进出车辆、物资及来访人员的引导、指挥、登记管理等服务;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爆破等防范措施,预 (略) 安全的行为;负责紧急事件 (略) 理,协助对紧急事件 (略) 理。
4.服务期限:
3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每年度对中标人开展合格性评价,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确定服务单位。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询比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2.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保安服务、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或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 (略) (略) 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
3.供应商配备同时持有《保安证》和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及以上有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三人以上;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 (略)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 (略)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目报价。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 12 月 9 日 9:00 时至2024年 12 月 11日17:00 时,由报名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略) 403室报名,现场领取询比文件。
五、询比有关说明
1.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于2024年12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 (略) (略) 403室。
2.询比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00时 ,
3.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询比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3家时,采购人可中止此轮询比并变更采购方式。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本次的设计服务采购中同时参与询比,否则均为无效询比。
2.超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比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3.保证金3000元(大写*仟元整)。缴纳保证金方式
(1)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询比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响应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2)投标人打款保证金时必须备注“ (略) (略) 2025-2027年保安服务(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 南川烟草保安服务 。
(3)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南川支行营业部
账号:*53
4.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资料、缴纳足额保证金、并登记获取询比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询比,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已获取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的,不代表初步评审合格。
6.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中标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询比标的、规格型号、金额、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服务合同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金佛大道143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审结果等事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投诉,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其中评审结果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内采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投诉。
质疑或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质疑或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质疑或投诉受理单位的监督部门:纪检监察科
质疑或投诉受理单位的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