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鑫普什汽 (略) 持有的机器设备及存货一批 | ||
(略) | *** | 转让底价 | 211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2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7-22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 (略) 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描述 | 拟出售资产为机器设备和存货一批,主要资产构成如下:1、开式单点机械压力机11台、开式双点压力机5台、闭式双点机械压力机13台、单动薄板液压机6台、级进压机2台、包边压机1台、闭式四点多连杆单动机械压机1台。以上压机合计39台。2、点焊机24台、弧焊机4台、晶闸管控制C02/MAG焊机1台。以上焊机设备合计29台。3、万向摇臂钻床1台、叉车5台、10T单梁起重机4台、40T电动平车1台、自动化改造1套、冲床专用快速换模系统7台、其他相关设备(详见资产明细表)178台。以上辅助设备合计197台。4、备品备件一批(详见资产明细表)。 | ||
(略) 在位置 |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 (略) 3号重庆鑫普什汽 (略) | ||
转让底价(万元) | 2110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略) | 中衡安信[2022]资评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温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鑫普什汽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百能达 (略)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百能达 (略)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重量、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略) 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 (略) 不保证标的名称、 (略) 、 (略) 家、质量、重量、品质等。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转让。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 (略) 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略) 服务费按照市属国有资产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九、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受让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向转让方提供必要的开票信息。 十、自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80万元,交易合同执行完毕后1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十一、自受让方 (略) 有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在标的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搬迁、运输、质量保障、安全、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自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90天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设备拆除、搬迁、运输,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略) 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
收费标准
附件下载:
评估明细表—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