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2017- (略)
(略) 市公 (略) 受 (略) 的委托, (略) , (略) 文件提出了询问,经采购人同意, (略) 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P18评分标准“商务分一、成功案例:(17分)”
1.投标供应商2014 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单个合同年服务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2.投标供应商2014 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年)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1分。
(1、2点同一业主单位只能算一份业绩,业绩不累加,不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查看原件)。
现将该项评分标准变更为: 1.投标供应商2014 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单个合同服务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2.投标供应商2014 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1分。
(1、2点同一业主单位只能算一份业绩,业绩不累加,不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查看原件)。
变更事项二:
原招标文件P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日下午14:30”。
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日下午14:30”。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 (略) 分, (略) (略) ,以本公告为准。
(略) 市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