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公安局粮油菜品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浙凯晟招2024-103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云和县公安局粮油菜品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序号 | 项目分值 | 评分标准(更正前内容) | 评分标准(更正后内容) |
2 | 服务团队配置: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加工人员、送货人员、检测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的投入是否能满足配送任务等方面进行详细描述,10人(含)以上得1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最高3分。 其中拟投入的食品检验人员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毕业、具有健康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注: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食品检验员证书、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料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技术文件中,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本项最多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加工人员、送货人员、检测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的投入是否能满足配送任务等方面进行详细描述,10人(含)以上得1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最高3分。 其中拟投入的食品检验人员具有健康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注: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食品检验员证书、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相关资料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技术文件中,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本项最多5分。 |
8 | 企业设备配置先进性:10分 | 根据投标人配备自行检验检测设备情况进行打分,具备农药残留快检仪、石墨消解仪、拍击式均质器、气相食谱仪、凯氏定氮仪的每项得1分,最高5分。(投标时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来源可追溯,加盖公章附入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配备检验检测设备情况进行打分,设备配置先进齐全、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5分,配置有欠缺或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配置有偏差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云和县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云 (略) 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章陈杰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彭 杨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略) 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