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姓名 | 经营场所名称 | 经营(查处)地址 | 违法行为 | 卷宗编号 | 案值(元)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日期 | 处罚依据 | 备注 |
汤志平 | 镇宁自 (略) | (略)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翠街道西街49号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镇烟立[2024]第018号 | 2370 | 177.75 | 2024年10月21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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