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环长安河健身步道建设项目(第二段)于2024年11月21日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如下:
原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第7条信誉要求:(5)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一)初步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第9条申请人信誉要求:5、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十五、其他资料:3、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现统一变更为:“申请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评审依据:以申请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