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10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330kV嘉峪关变电站2号主变更换工程 | (略) (略) 兰新东路与金港路交汇处东700m(兰新东路6269号) | (略) (略) | 湖北安源 (略) | 更换二号主变由容量150MVA变为240MVA |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①主变基础和事故油坑开挖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临时堆土应压实并做好苫盖等防尘措施,回填完成后多余的弃土按相关部门要求清运处理。 ②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③粉状建材应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露天堆放。 ④基础开挖应保持作业面湿度,在开挖区域设置围挡,临时土方采用密目网苫盖并及时回填、清运。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②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 ③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本环评要求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尽量在昼间进行,如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应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公告周围居民。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3、 | / | / |
公示期:2024年1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